农业局关于申报金田淮山产品电商营销补贴的通知
2019/3/7 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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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农业局关于申报金田淮山产品电商营销补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市各电商平台、市淮山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金田淮山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浔政办通〔2019〕27号)文件精神,我市计划给予电商平台或本地淮山生产、销售经营主体适当的淮山产品包装补贴和运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在本市经营的电商平台和 本地淮山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申报产品
可申报本项财政补贴资金的产品必须在桂平辖区内种植、生产和加工,包括淮山鲜薯及其加工品。这些产品必须通过网络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微信、乐村淘等线上交易平台。
补贴标准及总额
运费+包装,每件补贴8元。补贴总额上限为20万元,补贴总件数为25000件。申报期满后,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确定补贴的金额数。如申报补贴总金额大于上限,核准补贴金额按比例相应减少;如申报补贴总金额小于上限,则核准补贴金额按比例相应增加。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产品时段: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在这时段线上销售的淮山产品均可申报本项补贴。
(二)申报时间: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附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
3、网上销售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及汇总表。
4、物流清单及汇总表(物流发出地为桂平范围,盖有物流公司公章)。
5、产品及产品包装照片(彩色)各一张。
6、材料真实承诺书。
(四)材料提交: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市农业局生产股。电话:0775-3392020、3390665。
2019年3月5日
局属各单位、市各电商平台、市淮山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金田淮山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浔政办通〔2019〕27号)文件精神,我市计划给予电商平台或本地淮山生产、销售经营主体适当的淮山产品包装补贴和运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在本市经营的电商平台和 本地淮山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申报产品
可申报本项财政补贴资金的产品必须在桂平辖区内种植、生产和加工,包括淮山鲜薯及其加工品。这些产品必须通过网络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微信、乐村淘等线上交易平台。
补贴标准及总额
运费+包装,每件补贴8元。补贴总额上限为20万元,补贴总件数为25000件。申报期满后,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确定补贴的金额数。如申报补贴总金额大于上限,核准补贴金额按比例相应减少;如申报补贴总金额小于上限,则核准补贴金额按比例相应增加。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产品时段: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在这时段线上销售的淮山产品均可申报本项补贴。
(二)申报时间: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附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
3、网上销售数据,包括原始数据及汇总表。
4、物流清单及汇总表(物流发出地为桂平范围,盖有物流公司公章)。
5、产品及产品包装照片(彩色)各一张。
6、材料真实承诺书。
(四)材料提交: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市农业局生产股。电话:0775-3392020、3390665。
2019年3月5日